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程序,严格的考试制度旨在培养具有高度责任感、熟练驾驶技能和良好安全意识的驾驶员,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走捷径”不仅是对自己、家人的不负责任,更可能给公共交通安全、他人生命财产带来不可挽回的严重损失。
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切勿相信不用考试、利用“关系”花钱就可以拿到正规驾照的说法,切勿抱着侥幸心理“投机取巧”,只有通过自身努力,提高驾驶理论和驾驶技能水平,通过各项考试的检验,才是获得驾驶证的合法途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 第九十三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希望广大考生不要轻信“免考包过”驾照考试没有任何捷径可言身体力行是第一要义每一位学员需提高警惕、认真备考祝大家驾考成功,一路顺风!